公安部面向全国征集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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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4:08 公安部宣传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为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并面向社会征集宣传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宣传口号;2、宣传画:漫画、卡通画、招贴画、连环画;3、动漫(Flash)。 二、征集时间 2005年12月22日开始,2006年2月3日截止。 三、征集要求 宣传口号为中文,要求简明易记,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寓意深刻;宣传画、Flash作品要能够形象、生动地体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并提供相关文字说明;制作宣传画分辨率须达到300,大小59Cm x 88Cm(投稿时要求缩小至1M以下上传,作品入选后提供原件);应征作品应属作者原创,无抄袭、模仿等侵权行为;应征作品的作者须同意其作品在各类公益活动中无偿使用。 四、征集组织 1、公安部政府网站从12月22日起在首页开设“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口号、宣传画、Flash作品征集”栏目;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网站、中国经济网、中青网、中国网等中央新闻网站和新浪网、搜狐网等门户网站也分别在显著位置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专题链接; 2、宣传口号、Flash作品应征者通过征集专栏传送,宣传画应征者将作品拍成数码照片通过征集专栏寄送,并一律注明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3、公安部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每周评出10条优秀宣传口号,在专题栏目中公布口号内容、作者姓名及所在省、市,同时随机抽选幸运参与者10名; 4、2006年2月上旬,专家评选小组参考网民投票情况,从所有来稿中评出最佳宣传口号30条,宣传画、Flash作品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6名,三等奖各15名及鼓励奖各20名,并选择入选宣传画制作挂图下发。 五、征集奖励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此次征集活动的积极性,对应征者进行如下奖励: 1、对每周评出的优秀宣传口号作者每人奖励100元,对抽选出的幸运参与者每人奖励50元; 2、对评为最佳宣传口号的30名作者各奖励300元; 3、对获得宣传画、Flash作品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并颁发证书;对鼓励奖获得者各奖励100元; 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朋友积极应征,并将应征作品通过征集专栏上传。应征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通过作品征集专栏留言或来电(010-65203213)。 公安部宣传局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法制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