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你无权来考验市民信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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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4:53 新民晚报 | |||||||||
有商家在长沙举办羊毛衫试穿活动。居民只要凭身份证,签订一份免费试穿协议,就可以领走一件羊毛衫,两天后再决定是否购买。第一天被市民领出的100件羊毛衫的“回归”情况揭晓:有12件被市民买走,3件被退回,而其余85件没有回音。有人因此感叹,市民在消费信用的考验面前交了一份不光彩的答卷。 商家以推销产品追求利润为己任,什么时候接受了政府的委托,专门负责调查、考
那么,市民在接受商家的“消费信用”考验中,丢脸了吗?没有。现在这么一个答案,其实倒是比较符合常理的。一般地说,社会人群中,在任何时候都具有很好的道德修养、能够严格自律的人是少数,这就是或买或退羊毛衫的那15%的人吧。而大多数人都是在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才能够有好的操守,而一旦没有制度约束,私心就会膨胀。让人面临利益的诱惑,而又没有监督,以此去考验人,出现这样的结果是自然的,就和官员会因缺乏监督而腐败一样。 广告就是广告,谈不上考验市民的信用。何况,商家自身有多少信用,正应该接受消费者的考验呢!济南时报(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