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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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6:06 石狮日报 |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明确,参加汇算清缴的对象为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盈利和亏损、是否在减税、免税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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