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性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初步形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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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7:3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吕诺)我国长三角19个城市、泛珠三角9省区、东三省、京津冀、中部6省及西部12省区市等区域性人才交流开发合作机制陆续建立,初步形成了人才互通互用、合作共赢的格局。这是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介绍的。 随着经济社会区域合作的发展,区域性人才交流开发一体化蓬勃兴起,成为一个新
张柏林说,2006年要加强人才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各类人才向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攻关课题的需要流动,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转移。要不断拓展人才市场公益性公共服务领域,研究解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要积极拓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各类人才服务业务,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派遣、高级人才选聘等项目。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要增强专业性和针对性。要强化人才市场监管,推行人才服务行业资格制度,发挥人才交流协会作用,建立行业诚信体系。要加强人才市场和人事争议方面的立法工作,规范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