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议案未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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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8:11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昨天向立法会提交了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议案。两个议案虽得到半数以上议员的支持,但未能获得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过18个月的咨询,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于2005年10月19日发表了《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并于21日将这
据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规定,向立法会提交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议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规定,2007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规定,2007年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如需对本附件的规定进行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港澳办:政改方案未通过不符合主流民意 据新华社讯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昨天就香港特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议案未获通过发表谈话:香港政改方案没有在立法会得到通过不仅不符合香港的主流民意,是特区政府和香港公众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中央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解释,由于特区政府的议案未能在立法会通过,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将不作修改,继续沿用现行的办法。 曾荫权:不会提新方案 据新华社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昨晚就政改议案未获通过向记者发表谈话:过去数月我希望立法会议员可以送一份圣诞礼物给香港的民主发展。好可惜,我的愿望落空了。他说,理性上,我知道要以平常心去面对,但感性上我难免感到遗憾和失望。遗憾的是香港平白错失了一个向民主大步迈进的机会,失望的是今日立法会的表决,令市民对早日落实更民主、更开放的选举的期望落空。曾荫权表示,政改方案遭否决后,我们不会再就新的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选举提出新的方案。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