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院依据骨龄认定嫌犯年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8:12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芳)为了外出务工,小何虚报了自己年龄,在他伙同别人抢劫被抓获后,丰台法院根据骨龄鉴定,最终认定小何属于未成年人,并对其从轻处罚。

  检察机关指控:20岁的小何于2005年4月,伙同他人分别在本市大兴区旧宫镇及丰台区大红门进行抢劫,抢走被害人的人民币2000元及手机等物品。庭审中,小何对自己的年龄提出异议,称其实际出生于1988年1月,为外出务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谎报了自己的
年龄,将其户籍年龄虚报为1985年1月20日。主审法官宣布延期审理,并立即与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联系核实情况,在被告人户籍登记混乱难以核实的情况下,法官安排对小何进行了骨龄鉴定。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小何的年龄为17.8±1岁。据此,丰台法院认定被告人何圭信犯罪时确系未成年人。因此依法从轻判处小何有期徒刑2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