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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厦购物不合意 打算退货遭拒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0:1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秦建军)冲着金原商厦的良好信誉,北戴河市民张女士大老远跑到海港区来消费,可当她发现自己买的商品不合要求想要退货时,商家却拒绝了她的要求,并表示自己是个体户,不提供商厦的包退承诺。这让张女士十分纳闷,金原商厦里的摊位怎么变成了个体户经营?

  昨日,张女士向本报投诉,语气仍然十分生气。她介绍,12月21日她从北戴河到海
港区来购物,在金原商厦的2楼桑妮丝专卖场,买了一条裤子,因考虑到是大商场的商品,张女士没有还价,并表示自己要买下穿走,售货员当即拿剪刀剪掉了标牌。当张女士走到门口时,却发现裤子的颜色与在商场的日光灯照射下看到的有很大不同,这令她很不喜欢,于是马上返回柜台协商解决。

  售货员建议她换一条裤子,但她没有发现合适的,最终要求退掉裤子。售货员当场拒绝了张女士的要求。售货员表示,裤子标牌已剪掉,影响再次销售不能退货。张女士询问,商场过去一直承诺“不满意就退货”,为什么现在不行?桑妮丝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个体经营,不归金原商厦管理。这个说法让张女士很是吃惊,既然已经变成了个体户,那为什么还在金原商厦的牌子下经营,而不明确标明自己是个体户呢?这不是误导消费者吗?

  张女士一气之下来到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投诉。一位姓樊的工作人员介绍,一些大型商场为了招徕顾客,会做出不满意就退货的承诺,但根据相关法规,在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商家不予退货也并没有违规。他介绍,金原商厦里约有70%的商户是个体户,他们不参与商厦的售后服务承诺。至于张女士质疑这些并非金原商厦管理的商户应该向消费者交代清楚的问题,樊先生没有明确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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