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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想寻找分离30多年的妹妹,又怕搅乱对方家庭平静。这份情———割舍?续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1:39 新晚报

  温鑫 本报记者 张素梅

  赵女士的妹妹30余年前被送人了。30多年来,她的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思念这个送了人的小女儿,随着年龄的增大,更难以排解思念的痛苦。看到母亲时常流泪,赵女士内心也备受煎熬,她想帮母亲了却这桩心愿,又怕搅乱对方家庭平静的生活。昨日,她走进报社,向我们倾诉了她的无奈。

  今年37岁的赵女士在香坊变电供区工作。她说,她4岁时,三妹出生了,由于家里已生了2个女儿,她的爷爷强迫她的母亲将孩子送人。母亲不敢说什么,忍痛将出生仅4天的小女儿送人,妹妹被抱走的那天,月子当中的母亲哭得昏天黑地。

  过了两年,赵女士又有了一个弟弟。赵女士说,父母后来都有了正式工作,生活也一天天好转。尽管家庭很和睦,她总觉得家里缺少点什么,父母也时不常地唉声叹气,每到逢年过节,母亲总是要偷偷地掉眼泪。

  爷爷和父亲相继过世后,赵女士母亲的身体越加不好。赵女士说,尽管三个儿女都挺孝顺,但是母亲却越发思念被送人的女儿。她常常对孩子们叨咕,就想看她过得好不好,只想对她说一句:“当初是迫于生活的无奈才将她送人的,希望她不要记恨父母。”

  赵女士说,其实她也恍惚知道妹妹如今在哪儿,但她不知道对方家庭是否也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是否也有意“认亲”,如果不是的话,势必搅乱人家平静的生活,给她们带来痛苦和伤害,因此,她不敢轻举妄动。

  赵女士是含着眼泪离开报社的。她说她内心很无助,究竟该不该“寻亲”?她苦寻答案。

  近几年,“寻亲”的事件很多。但“寻亲”绝不是一厢情愿的事。

  拿赵女士来说,也许,她的妹妹并不知道自己是被领养的孩子;也许,妹妹的养父母永远也不想让女儿知道这个秘密;也许,妹妹压根不想认这个曾经把她“抛弃”的家庭……在诸多“也许”下,如果强行“寻亲”,势必给双方都带来伤害和麻烦。

  的确,亲缘难舍,血脉相连,亲情确实令人感动,叫人唏嘘,但尊重亲人的选择,体量他人的难处,也是重要的。寻亲也要三思,适时,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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