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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向霸王条款宣战第一天各方反应不一消费者最担心“店大欺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4:27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冯岚)昨天是省工商局向霸王条款宣战的第一天,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向各大商场、超市、连锁店、洗浴中心等场所发布《公告》。记者昨日对上述场所进行走访后发现,写着“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赠券还在使用。有商家向记者大吐“苦”水,也有消费者表示,担心出现“店大欺客”现象。

  商家叫苦整改迟缓

  记者在商场发现,部分商场的赠券上仍然标注着“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而超市的自动寄存柜上还有“本寄存柜丢失物品,不负责保管及赔偿责任”的字样。对此,一些商家的解释是他们通过媒体刚刚知道这件事,时间仓促,所以还没来得及改正。

  而也有商家表示,《公告》中有些内容对商家有失公平。一商场金银饰品柜台的负责人说:“金银饰品属贵重商品,一般售出后不退不换。一旦消费者要求退换这类贵重商品,仅凭售货员肉眼及掌握的技术很难分辨真伪。”而另一位在超市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顾客将物品存放在寄存柜内,一旦丢失不但顾客很难举证,连超市也难分辨事件的真假。

  消费者喊好怕难实现

  与商家的“为难”相比,消费者们却大力支持。但也有消费者表示,政策虽好怕难实现。一位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就吃过“打折商品不退换”的亏。去年平安夜,她在一商场看中一双皮靴,商场宣传说,平安夜零点后会打出6折优惠。她愣是等到半夜12点后才买了这双鞋。可是让她十分气愤的是,就在平安夜过了不到10天,她发现她花600多元买的皮靴,又标出原价800多元打7折的宣传。她要求商场退货,但是商场说,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拒绝退货。

  消费者赵先生虽没遇到马女士这样令人生气的事,但他的担心则是商场的屡教不改、有恃无恐。“商场规模大,如果人家就认罚1万元,那我们消费者还是被‘霸王条款’欺压。”

  代表建议出台细则

  省工商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告通过媒体一出,当天一天仅投诉电话就有42个,这还不算各市的投诉。可见市民对这些“霸王条款”已经深恶痛绝。

  沈阳市人大代表、市劳模物业公司副总经理董贵平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加大力度打击“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但同时他也认为,个别“霸王条款”不能一棒子打死,比如,“本寄存柜丢失物品,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这项条款就比较难界定。因为当顾客寄存在寄存柜里的物品丢失时,商家的确很难分辨事件的真假。所以他建议,政府应出台细则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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