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刑事证据新规定”出台 坚持原则强调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4: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秦璇 通讯员 王龙、郭睿 报道:昨日,省委政法委正式就《关于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出台作出说明。据介绍,《规定》必将对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产生积极作用。同时,《规定》提出了“对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到场”、“非法证据的排除”、“电子证据”等一系列新规定。

  今年4月16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委政法
委和省直政法部门认真总结佘祥林案教训,规范刑事执法工作。省委政法委迅速着手研究起草,并以省高院为主,公、检、法三家分工起草,初稿完成后,还邀请部分专家学者进行了研究论证。经过近7个月的反复研究、讨论、论证、修改,八易其稿后基本定稿。12月上旬,《关于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出炉。

  《规定》全文共五章三十九条,约八千余字,其基本内容既坚持了法制原则,又贯彻了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突出了“疑罪从无”、“无罪推定”、“保护人权”等现代司法理念,强调了对刑事证据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环节的规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