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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改方案未通过 违背主流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4: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据新华社电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议案21日在立法会表决时未能获得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此发表了谈话,谈话指出,12月2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了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议案。该议案是在广泛咨询香港各界人士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4月作出的有关解释和决定,体现了循序渐进地发展香港民主制度的原则。该方案自公布以来一直得到较高的民意支持,
在立法会表决时,也得到了超过半数的议员支持,但由于未能获得基本法规定的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支持,方案没有在立法会得到通过。出现上述结果不仅不符合香港的主流民意,是特区政府和香港公众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中央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解释,由于特区政府的议案未能在立法会通过,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将不作修改,继续沿用现行的办法。我们相信,香港特区政府能够据此做好有关工作安排,确保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选举得以顺利进行。

  ·新闻对接·

  曾荫权:我感到遗憾和失望

  香港特区政府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议案21日在立法会表决时未获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当晚就此向记者发表了谈话。

  曾荫权说,过去数月我希望立法会议员可以送一份圣诞礼物给香港的民主发展。好可惜,我的愿望落空了。他说,理性上,我知道要以平常心去面对,但感性上我难免感到遗憾和失望。遗憾的是香港平白错失了一个向民主大步迈进的机会,失望的是今日立法会的表决,令市民对早日落实更民主、更开放的选举的期望落空。

  ·新闻背景·

  香港特首产生办法修改案未获通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1日向立法会提交了关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议案。两个议案虽得到半数以上议员的支持,但未能获得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过18个月的咨询,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于2005年10月19日发表了《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并于21日将这一议案提交香港立法会。此方案得到了大部分市民的支持,在表决当天收到近80万人签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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