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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别找这13家驾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5:21 东南快报

  本报讯我省有13家驾校被责令整改,责令整改的培训机构,暂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并不得招收新学员。昨日,省运输管理局通报了2005年度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检查情况。

  整改驾校不得招新学员

  12月1日至10日,省运管局对全省389家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进行抽查,共抽查79家。抽查结果:优秀驾校15家;合格驾校51家;责令整改驾校13家(名单见附表)。

  对评定为合格以上的培训机构,市级道路运管机构将换发2006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被责令整改的培训机构暂不能换发,且不得招收新学员,管理部门停止其培训记录的核实,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工商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对这些驾校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由设区市统一规定,原则不得超过三个月。整改到位的培训机构须向县运管所提出申请,由市、县两级运管部门对其进行复核,合格者方换发许可证。

  驾校共性问题还不少

  据介绍,此次抽查发现驾校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培训机构管理不到位,学员、教练员、教练车档案规格不一,内页不全;教练车老旧,部分教练车存在到期未及时提供车辆检测报告的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另外,还存在场地硬化标准不一、程度不一,训练场地部分科目设置不规范、不合理;培训记录、教学日志填写不规范,培训记录核实管理比较混乱;部分地区理论教学没有落实等问题。

  教练车每年都要定级

  从2006年1月1日起,驾校必须依照《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培训机构档案的通知》,统一建立管理台账,教练车技术等级必须严格按照“二级车以上”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教练车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技术等级评定。凡原检测日期在6月份之前的,必须于次年6月30日前提供新一年度的检测报告;凡原检测时间在6月30日后的,必须于次年12月31日前提供新的年度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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