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三级医院才能移植器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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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6: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该部正式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新办法中明确提出,只有三级医院并符合四大条件才能开展器官移植手术;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该《办法》要求,凡是要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先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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