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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女生惨遭奸杀 凶犯死刑改“死缓”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7: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贵州都市报》《黑龙江广播电视报》报道 日前,在贵州引起广泛关注的高三女生王兰(化名)被抢劫、强奸杀害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贵州高院认定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的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等全部事实后,以“考虑到上诉人崔英杰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为由,改判一审获死刑的崔英杰为“死缓”。此判决在当地引起广泛争议。

  免死判决引起各方争议

  记者了解到,王兰被杀案于今年6月16日由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发时19岁的崔英杰一审被判处死刑,其同案犯宋金宁因案发时未满17周岁,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二犯均向贵州省高院提出上诉。

  受害人王兰的母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我们接到省高院的判决书时,犹如晴天霹雳,结果怎么忽然改了呢!”

  终审消息出来后,一些市民对此判决表示不解;当地很多律师也认为,崔英杰作案手段太残忍了,两次抢劫同一人,两次强奸同一人,两种方式去杀人,他不该被从轻免死!

  全国各地的媒体也开始关注这一判决。

  暴徒行凶出手灭绝人性

  这起案子到底恶劣到什么程度呢?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0月10日下午,被告人崔英杰、宋金宁共谋抢劫。当晚10时许,二人在安顺市云马厂持刀抢得云马子弟中学高三女学生王兰的现金15元,并将王兰挟持到附近一座山上,将其轮奸。然后,两人将王兰挟持到她租住的宿舍内,又抢走现金40元。两被告人怕罪行暴露,决定杀人灭口,遂将王兰带到附近的蜜蜂水库,途中,二人再次对王兰实施轮奸。在蜜蜂水库,二人用船载着王兰到了水库深处,崔英杰跳入水中,让宋金宁推王兰下船,欲将王兰淹死。因水冰冷,崔英杰最后爬上了船。随后,二人将王兰的外衣脱下,捆住王兰后将其推下水,因王兰会游泳而未果。二人将王兰哄骗上船后,即持石头朝王兰的头部乱砸,致其死亡后抛尸于水库中。

  认罪态度不是免死理由

  被害人王兰的母亲委托的律师刘鹰做梦都没想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实清楚的一审判决会被改判。刘鹰告诉记者:“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气愤,被告人上诉后,我曾对被害人的母亲说过,你们放心吧,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不可能改判。但目前这个结果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认罪态度好并不是法定的从轻判决情节,即使是法定的从轻判决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还要视案情而定。”

  专家分析高院判决根据

  面对对这一判决的公正性产生的怀疑,黑龙江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一位专家认为,“废除死刑”是国际大趋势,我国也在采取尽量“少杀慎杀”的政策。贵州高院的判决可能与此有关。

  不过,这位专家也承认,“就这个案子而言,正常情况下应该杀。认罪态度好不是免死理由。”

  目前,王母正拖着病体,举着女儿的学生证,到贵州省检察院、省纪委、省人大和省政协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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