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补缴保险延至2月 保留合同按个体缴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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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8:53 东北新闻网 | |||||||||
无能力企业职工可按个体标准自缴延期办理退休为补缴让路 今报讯(记者庄昕)随着正式征收养老保险滞纳金日期的临近,部分有困难的市民感到有些担心。昨天,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充分照顾了那些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补缴养老保险金的市民。
特殊情况可延期办理 个体从业人员银行代扣缴费未成功;企业职工账户有交叉,短期内不能理顺;省内转入人员有时间差等情况,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下属各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至2006年2月28日前办理完毕。 保留合同按个体缴费 同时,在2005年1月至8月内,连续六个月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且现在仍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在册职工,若本人自愿,可在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参照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经养老保险中心核定后,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但此类职工的补缴截止日期是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月1日后补缴的将仍以参保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保证补缴延期办退休 为了保证参保职工在规定时间内补缴2005年12月以前的保费,2006年1月的个体退休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时间将由原来的2005年12月25日改为2006年1月4日至10日,退休待遇和领取退休费的时间不受影响。 ( 沈阳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