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判决两起职务犯罪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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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建良 通讯员谭德辉) 12月19日,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同时收到两份刑事判决书——两名挪用巨额公款用于赌博、案发后潜逃的贪官,均被法院判处刑罚:钟铁军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喻志明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2月至4月,醴陵市检察院先后接到报案:醴陵市邮政局出纳员钟铁军携公款外
检察机关一边组织追捕,一边做嫌疑人亲友的思想工作,敦促嫌疑人早日归案。在发案单位的大力配合和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不久该院即发现钟铁军在江西靖安活动,喻志明潜逃至广州。反贪干警兵分两路马不停蹄地进行抓捕。钟铁军在法律感召下到检察院投案自首,喻志明在广州被抓获归案。 醴陵市检察院查明:钟铁军在2003年至今年5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经手管理的报刊、营业款46万余元,全部用于赌博活动,后携带公款6.27万元外逃;喻志明在2001年至2004年3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报刊款、邮政储蓄存款18万余元,用于个人赌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