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鼓励企业境外“淘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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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0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省外经贸厅获悉:为扶持企业“走出去”,常州市对本地企业开发利用境外自然资源,到境外设立贸易机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参加境内外国际工程展览和国际工程项目投标等境外投资分别给予奖励。 如对当年在境外开办或投资参股的各类非贸易企业,按中方投资者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补助。对当年批准在境外设立、投资额(开办费)在10万美元以上的贸易
据介绍,目前常州市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呈现出以下两大特点:一是民营企业占主体,民营企业投资已占今年境外投资企业个数的60%%。二是境外投资的国别地区不断拓展,目前常州市新批的境外投资企业(机构)已从亚洲及周边地区开始向欧美等发达地区转移。(陈家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