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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交钱晚上同房 农村新式“包办婚姻”又抬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12 东北新闻网

  “老康家娶媳妇被骗啦,你家咋还敢托媒人介绍外地姑娘?”12月21日,记者在于洪区老边乡采访时,听到两位村民这样的对话。记者经采访得知,花钱“买媳妇”的事在当地习以为常。对农村出现的新一轮“包办婚姻”现象,记者采访了法律、民政、妇联等社会各界专家。

  现象:“媳妇”抱孩子跑了

  老边乡农民钱某经人“牵线”与辽阳女青年田某相识,当天钱某交付了1万多元“定亲彩礼”,第二天两人确定“夫妻”关系,三个月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并因“彩礼”纠纷对簿公堂。另外一家老张家,怕情况有变,直到“媳妇”生孩子后才将“彩礼”全部兑现。没想到,“媳妇”竟抱着刚满月的孩子跑了。

  点评:折射农村发展失衡

  沈阳市妇联讲师团讲师、婚姻专家王荔女士告诉记者,部分农村出现的新一轮包办婚姻,尽管其背后没有了太多的传统社会延续的婚姻枷锁的因素,但这种无奈选择,至少说明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失衡,这些婚姻的背后往往潜藏悲剧。一些农村青年的婚姻正在走入“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传统婚姻形式,这也是他们的无奈选择。

  现象:上午交钱晚上同房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在较为闭塞的环境,农村男青年接触本村外女青年的机会较少,只能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恋爱对象。由于男女双方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接触和了解,女方大多又是看重“彩礼”,感情就成了可有可无的附属品。

  为防止婚姻生变,男方往往并不是一次性支付所有的“彩礼”,而是分定亲、定婚、结婚等几次分批支付,即使这样,骗走彩礼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男方采取“先成亲再恋爱”方式,第一次见面相中姑娘后,立刻交付首笔“彩礼”,男女双方便可正式

同居生活。“上午交钱,晚上同居”的现象在沈城周边农村已比较普遍。

  点评:“买媳妇”犯法

  对此,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张薇律师指出,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但是,不少农村仍然沿袭旧习,不按上述规定办事,把索要大量彩礼作为缔结婚姻的条件。

  另外,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由于封建思想的存在,在一些农村包办婚姻还相当严重,一些家长抱有门当户对的旧思想和着眼于金钱财物,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这些都违背婚姻法。 ( 沈阳晚报 唐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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