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领导要求组织部门认真抓好警示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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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2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龙新南在省委组织部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会上指出,近几年,我省发生了“田韩”、马德等腐败案件,给党委及组织部门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影响,也暴露出我们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组织部门必须利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日,龙新南在审阅省委组织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时,又就此问题做出重要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龙新南同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省委组织部各支部立即组织党员围绕开展警示教育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讨论,大家深刻地认识到,“田韩”等案件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机制上,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上,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上,在党的建设上还存在某些漏洞,我们应当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人善任的能力,抵制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能力,进一步扩大民主,切实落实广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根本上杜绝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讨论中,大家还紧密联系自身的工作和思想实际,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纷纷表示,每位党员都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守法律底线。 要加强学习,增强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组工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省委组织部积极整章建制,采取有力措施,在干部推荐提名、组织考察、决定任免等环节加强了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建议>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近期准备出台《黑龙江省推荐提名、组织考察、酝酿协商、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同时,认真改进干部考察工作,不断丰富考察内容、完善考察程序、量化考察指标、层层建立并完善考察责任制。切实强化干部监督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任前公示、警示性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在部机关自身建设上,认真开展“树组工干部公道正派、唯贤是举良好形象”等活动,近期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等单位聘请省委组织部部风监督员。 为了把部机关警示教育活动引向深入,20日,省委组织部邀请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杨震做了题为《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的报告。近日,省委组织部还将召开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进一步研究建立从源头上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问题。 记者 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