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年货市场加强安全生产禁卖烟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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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22 桂龙新闻网 | |||||||||
12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禁止在展览会、展销会、大型商店(场)、集贸市场和年货市场设立烟花爆竹销售摊点或集中设立烟花爆竹销售市场。通知同时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和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广西共发生烟花爆竹伤亡事故11起,死亡15人,伤34人
通知还提出,各地要实行烟花爆竹统一经营、统一配送制度,坚决制止烟花爆竹走街串巷流动销售。合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由供销社统一收购、统一配送给合法的经营摊点。燃放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城乡地区,要合理划定燃放区域。举办焰火晚会,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燃放方案,制订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以及拥挤踩踏等各种事故。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见习编辑王香菊作者:唐斯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