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遭冒领医院被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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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23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赵杰吉学刚)患者2万元住院押金被人以医院医生名义冒领,医院被患者起诉。昨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判医院败诉。 8岁的晓东患有白血病,今年9月12日,与父母从河南省来本市血液病医院就医。其母王某按医生要求交纳住院押金2万元。当一家三口走到住院部四楼时,有一个“医生”模样的人走过来,询问是否前来住院,并说住院病人需要做一个检查。于是,王某带着晓
被告血液病医院答辩称,原告在诉状中陈述的过程,均为原告自述,没有任何证据证实。2万元住院押金已经退回是事实,但领款人与被告无关,被告是在收到了原告住院证、预交金收据及住院病案首页后,才办理结算。预交金收据如同现金,原告将收据交给他人,就是将结算的权利交给他人,其后果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