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持刀尾随独行女性抢劫 楼道抢劫48起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25 东北新闻网 | |||||||||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夜晚持刀尾随独行女性至楼道内或僻静处,抢劫财物。昨天,两名作案48起的“楼道劫匪”被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间,沈阳市连续发生多起独行女性被抢事件,尤以五爱街、中街和西塔一带为甚。这起系列抢劫案于今年3月5日告破。刑满释放人员柳春林抢劫作案48起,所抢财物案值近8万元,其中张志会参与作案42起。
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春林、张志会采用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都是主犯,又都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他们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无期徒刑,并各处罚金5万元。 ( 沈阳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