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单位符合创建标准 浙江创建环境教育示范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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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37 中国环境报 | |||||||||
赵晓 周颖 本报讯 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专家组近日对浙江省首批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候选单位进行了评审工作。专家组表示,浙江省此项活动走在全国前列。 自2004年起,浙江省以生态省建设为大局,全面启动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
对此,省环保部门制定并下发了相关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指导办公室对省、市、县各级推荐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和严格审核,评选出20家候选单位,其中杭州市天子岭废弃物处理总场、宁波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符合省级环境教育示范基地考核标准。 据悉,浙江省符合标准的这12家单位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价,以增强社会透明度与公众参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