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因设施问题失火造成损失将追究法人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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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0:13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丹) 火患猛于虎!近日,不少居住在高层住宅的市民拨打长春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所在的高层住宅存在火灾隐患,建议加强对高层住宅防火设施的检查。针对市民提出的建议,市长祝业精作出批示:“一旦失火,因设施问题造成的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产权单位法人负责。” 据了解,12月以来,长春市有两次火灾发生在高层建筑中,虽然损失不大,但都是
有关部门在对长春市多个高层住宅进行走访时,发现几乎所有高层住宅的消防设施都是残缺的或无法使用。据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的市民投诉单记载,有这种问题的高层住宅在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存在,而这些住宅的物业公司却表示,由于费用等问题目前无法解决此问题。 据了解,目前长春市相关部门已加强了对高层住宅防火设施的检查工作。祝业精在得知此事后,要求相关领导尽快解决,并作出批示:“近期可将高层防火存在隐患的产权单位找来开会,一家一家落实整改措施,并告知产权单位,一旦失火,因设施问题造成的损失及责任一律由产权单位法人负责。”(新闻编辑:曲兆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