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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门槛”有违学术研究规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0:20 东方网-文汇报

  朱立元

  ●研究生除了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外,还要跨越“论文门槛”,但要跨越这道门槛,对于大多数研究生来说是有困难的:一是研究生本身学习任务重、压力大;二是目前我国学术刊物数量相对不足,经营机制又存在某些弊端

  ●有些高校在“论文门槛”这个规定上迟迟不肯“松绑”还另有原因。这就是力争每年高校在SCI和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的排名次序往前赶。为学校争荣誉,发挥研究生的作用,用心自然是好的,但客观上增加了研究生的经济和精神双重负担,效果有可能适得其反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不是不可以向研究生提出一些条例以外的学术上的要求,但要合情合理,经过努力能够做到,像现在这样设置的“论文门槛”,既不符合国情,也不符合民(研究生)情,建议坚决改革、尽快撤除

  近日看到有关媒体报道,有一项调查显示,目前高校九成研究生为发表论文而忙碌。根据此调查,大约95%以上的高校要求学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在核心或权威刊物(理科在SCI等杂志)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否则不能授予学位;而这些学校中有86%比例要求博士生学习期间在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

  这就在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这一硬性规定之外,另设置了一道“论文门槛”,而要跨越这道门槛,对于大多数研究生来说是有困难的。这种困难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研究生本身学习任务重、压力大。学习期间,他们除了必须修完各种学位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外,还要把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用在学位论文的写作上,目前毕业生还有一个为就业而四处奔波的“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额外完成几篇质量比较高的学术论文并在档次比较高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这就不能不给多数研究生带来相当大的心理压力。

  二是目前我国学术刊物数量相对不足,经营机制又存在某些弊端。在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现有体制下,包括单位博士点、硕士点申报,教育评估以及个人的职称晋升、科研成果评奖,乃至工作量计算等等,无不需要在核心以上的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而目前能够供学术界发表成果的园地则相对有限,核心以上的刊物更是屈指可数。这种资源的稀缺与需求的膨胀本来已经造成供需矛盾的加剧,现在又要求数以万计的在读研究生在这些刊物上也发表大批论文,这就使本已稀缺的资源环境雪上加霜,也使部分刊物提高了发表文章的“价格”,而且行情还在看涨。这种困难不但使多数研究生感到苦恼,而且连导师们也束手无策,因为许多导师自己发表文章也不一定容易。这个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发文章的硬性规定,在许多高校中已经成为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瓶颈问题。

  对这一做法,多数高校中的多数研究生导师历来都有意见,反对的呼声很高,但是始终无法动摇这个规定。有的学校反而进一步加码,比如原来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至少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现在提高到至少3篇,增加50%。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据说是为了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但是,我认为,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首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需要抓好多个环节,除了抓好学位课程教学等外,核心环节是抓好学位论文的写作(整个过程包括开题、大纲、细纲、初稿、预答辩、修改到完成答辩)。三年内要求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完成一篇合格的学位论文,无论在时间还是精力上都已属不易。在此之外还要增加发表2-3篇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也许初衷是好的,但实际上违背学术研究的规律,有拔苗助长之嫌,反而有可能使学生分散时间和精力,降低学位论文的质量。其次,在目前我国学术期刊资源紧缺、体制不顺的情况下,这种硬性规定迫使研究生拉关系、找门路,或者出“版面费”,以求毕业前“达标”,其结果一方面无形中增加了研究生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又助长了不正之风,有的好文章由于交不起钱而发不出来,有的质量一般甚至不怎样的文章却能滥竽充数、堂而皇之地挤进核心刊物。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坚持这种硬性规定到底还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有些高校在这个规定上迟迟不肯“松绑”还另有原因。这就是力争每年高校在SCI和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的排名次序往前赶。由于教师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够多,而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人数多,每人多发一篇,学校统计论文数量时就可以增加不少,名次就可能提前。为学校争荣誉,发挥研究生的作用,用心自然是好的,但客观上增加了研究生的经济和精神双重负担,效果有可能适得其反。

  当然,一般说来,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动手写几篇论文,练练笔,为学位论文作点准备,本来也是应该的,的确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但是,把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作为与学生能否取得学位挂钩的硬性规定,则并不合理。众所周知,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研究生修完规定的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就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现在这些硬性规定显然是外加的,超过《学位条例》的要求。我不是说,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不可以向研究生提出一些条例以外的学术上的要求,但要合情合理,经过努力能够做到,像现在这样设置的“论文门槛”,既不符合国情,也不符合民(研究生)情,建议坚决改革、尽快撤除。

  令人欣慰的是,有的学校已经开始行动了。近日报载,上海财经大学已经取消了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的规定,受到大部分师生的肯定。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学校这样做,不但对硕士生,而且希望惠及博士生;如果不能一步到位,可以分几步走,比如先“减负”,要求发二三篇的可否减为一两篇,要求核心刊物的可否改为一般刊物,如此等等,以后根据实施情况再考虑彻底取消这类规定。作为补充措施,我建议可否对研究生导师提出更高要求,希望他们布置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除了学位论文外每人至少认真写几篇论文,质量由导师把关,不合格的要反复修改,以提高论文写作水平,质量较高的论文可以推荐发表。有条件的学校应该办专供研究生发表文章的内部学术期刊,在上面发表的文章应该计入成果。这样,也许导师的任务加重了,但研究生的负担有所减轻,他们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学位论文的写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不但不会降低,反而可以提高。这个长期制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瓶颈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作者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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