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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初至6月底年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0:20 东方网-文汇报

  《条例》明确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条例》还规定,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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