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著作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不公 一公民提请首例违宪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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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1:1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南京12月22日讯 12月20日,江苏电视台记者薛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递交了一份建议书:《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予以违宪审查的建议》。 据了解,薛培提出的这一违宪审查案例,是该程序公布后的全国首例公民审查建议,第一个吃螃蟹者薛培成为了众所关注的焦点。
著作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 薛培说他之所以能够提出建议,与其去年与新浪网网络著作权侵权案民事纠纷有关,他在去年开始起诉的新浪网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因为案件管辖权问题,颇费周折,“尽管最终案件获得胜诉,但法院判决新浪网的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所付出的维权成本”。 针对近年来频频出现的著作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状况,薛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号《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法院管辖权与宪法及民事诉讼法相抵触,与法律的精神相违背。 网络侵权案管辖权争议大 网络侵权类案件,由于通常在认识上有歧义,案件的管辖权争议也较为激烈,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情况几乎泛滥成灾,过多的程序争议本质上就是浪费国家资源、公共资源,降低司法审判效率。“而在司法实践中,这种现象之所以频频出现,本身就说明了最高法院这一司法解释的漏洞明显,不具有可操作性”,薛培昨天告诉记者。 薛培提请全国人大以违宪审查《司法解释》的理由是: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不利于受害人维权,这样的做法不仅最终导致了社会整体公平受到损害,甚至是纵容了侵权行为。 专家:能否受理需观望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玉敏认为,《司法解释》第一条是否违宪,首先衡量的标准是有无违背宪法所规定的“剥夺、限制公民诉讼权利”,而此后全国人大法工委能否受理薛培提请的违宪审查建议值得观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