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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老人能否以房换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3:02 扬子晚报

  本报讯前天本报A3版报道《南京两老人用房产换晚年》后,不少市民向记者表示出关注。记者注意到,打进编辑部电话的市民当中,有一个问题被提及得最多,那就是有子女的老人是否也能用房产换晚年。因为尝试“以房换养”业务的南京温泉留园老年公寓现只接受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

  市民吴老先生电话中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记者道,他的一儿一女平时工作都很忙,
难得回家看看,房子等于空着,倒不如以房换养,在老年公寓还有伙伴呢。还有位陆女士年纪才中年,但已开始筹划未来,“我的独生女儿将来说不定会嫁给一个独生儿子,也就是说将来他们两人要养双方四位父母,负担一定很重,以房换养真是个不错的主意,反正女儿将来结婚不会用自己的房子。”

  “收留有子女的老人以房换养,日后一定会有矛盾。”昨日,南京温泉留园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再次申明态度,因为那样的话,里面有个难以回避的所有权问题,“以房换养的实质是,老人抵押的房产产权等于已归老年公寓所有。”不过,昨天也有律师为有子女的老人“出谋划策”:如果也想“以房换养”,可以签署《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可撤消,如果要撤消的话,必须经过受赠人同意,并偿还受赠人前期因抚养而造成的各种费用。该律师称,事实上,任何人都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包括房屋等遗赠给任何人或单位。

  参与讨论的市民当中,当然也不是一致都对“以房换养”叫好的。有人就委婉地提醒记者考虑两个完全有可能出现的状况:万一老人住一段时间后,不满意老年公寓的服务,想退出,请问他能轻易要回已出租的房子吗?还有,万一老年公寓经营不善,请问谁来保障老人们的权益?对此,我省金融人士指出,有这样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相比较具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私营老年公寓而言,如果换作是金融机构“负责”安排老人们的晚年,相信更让人放心些。他透露,其实国外运作十分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即老人将住宅抵押给银行,然

  后每期取得贷款用于养老,到老年人去世后再算总账,可能是用房还贷,也可由其子女另外筹措钱财还贷,并将已抵押的住房予以赎回。“很明显,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操作以房养老,责权利更清,保障更牢靠,选择也更多。”据了解,国内已有金融机构积极研究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刘璞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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