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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一盗贼将法制节目当作教材盗窃时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3:30 东北新闻网

  电视中播放的法制节目本是给人们以警示的,包头市的张某(36岁)却把节目中播放的案例当成教材研习,并很快付诸于行动,最终还是落入法网。12月14日下午,张某被包头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的民警在昆区青松小区抓获。

  据张某交待,他曾在一家工厂上班,不久前下岗。一天,看完电视上一档盗取车牌照敲诈勒索的法制节目后,觉得自己发财的好机会来了。他怀揣螺丝刀,深夜进入居民区,
如法炮制了一起又一起案子。 由于一晚上撬的车牌多了,难免有些记不准确,张某便按照盗窃顺序以递增的方式来确定“赎牌费”,和车主一次没谈妥价格的,张某还把对方的联系电话号码记录下来,直至“交易成功”。

  张某落网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觉得愧对自己的老婆和孩子。根据张某的交待,警方已破获了20余起案件。 ( 新浪 内蒙古晨报 记者 刘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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