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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召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交流集体谈话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3:31 首都之窗

  12月23日,本市召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交流集体谈话会。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阳安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做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交流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宣布了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处处长交流和任职的决定。这次干部交流与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同步进行,是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干部交流工作确定了五条原则:坚持任期满5年必须交流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本人特点与岗位职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的原则;坚持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

  阳安江在讲话中说,干部交流工作是党加强干部管理、促进队伍建设、培养干部的重要手段。对派驻干部进行交流是加强监督的需要,培养锻炼干部的需要,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的需要,也是加强派驻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参加交流的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对待干部交流。

  从强化监督职能、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的高度,看待干部交流的必要性;从干部长期在一地任职的弊端,看待干部交流的迫切性。

  阳安江指出,这次交流和任职的都是派驻机构的领导干部,在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责任。要注重学习提高,努力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注重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注重转变作风,树立求真务实新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

  阳安江要求,交流干部要搞好工作交接,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没有参加交流的派驻干部,要主动支持新到岗干部的工作,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情况;驻在部门要继续关心和支持派驻机构的工作,为交流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提供条件,使交流干部能够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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