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菜单今后不得标“时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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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4:32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宁波12月21日专电(郑黎李安)宁波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一项《宁波市餐饮业消费者争议处理办法》。 《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必须对供应的酒水、饮料、菜(点)进行明码标价,对鲜活、海鲜菜肴的“时价”也应公布当日实际价格,同时要标注净含量,规范菜名,不得短斤缺两。对于有较多争议的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实物进入餐厅享用的内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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