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起特别重大事故中3起涉及官员瞒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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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5: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3日电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今天下午在国新办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去年底到今年调查结案的6起特别重大事故中,还严肃查处了3起事故涉及的政府工作人员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瞒报事故等问题。 陈昌智说,如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曾云高、曾繁金身为公职人员却长期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李振权、兴宁市煤炭工业
国新办今日就公布几起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结果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的六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是: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5月19日河北承德暖儿河矿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瓦斯爆炸、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去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 陈昌智在会上还说,6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处理22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其中行政撤职40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18人,县(处)级干部41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65人。(据中国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