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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法院判决书因笔误过多被中止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5:58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2月23日电四川邛崃市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竟将原、被告弄颠倒了,并且还有多处“笔误”。日前,邛崃市法院以判决结果无法执行为由,裁定中止执行,再审此案。

  据《成都商报》报道,此案被告王吉银夫妇本来和儿子、儿媳住在同一幢二层小楼里。儿子车祸去世后,儿媳方某和孙儿将王吉银告上法庭,要求小楼的7间屋子归她所有,并
让老人搬出去。邛崃市法院对此案作了判决,但当事人对这份判决书提出了质疑。

  据介绍,这份判决书除把“被告”写成“原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写成“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等5处“笔误”外,在最后的判决结果中只是笼统叙述,7间房屋“原告享有3/4的份额,被告享有1/4的份额”。写出这份问题判决书的法官已被取消审判长的职务。邛崃市法院日前作出再审民事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另组合议庭进行再审,理由是:“原判决对房产的分割只是笼统地划分各自应得的份额,在执行时无法操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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