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女职员挪用公款200万被判6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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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6: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刚30岁出头的女业务员孙某,在短短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里,竟挪用银行公款达200万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孙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朝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且继续追缴案款人民币105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孙某原来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分业管理处担任信贷员。2002年11月,孙某利用职务之便,从北京三元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收取了该公司归还的银行贷款、金额为
看没有被发现,尝到甜头的她更加变本加厉。2003年4月,孙某以同样的手段,将该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中的100万元挪走,同样移至股市用做个人炒股。2004年1月,孙某又使出了惯用的手段,从北京市双桥农工商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的定期存款中,将200万元转账支票换成现金,把其中的80万元抽走。去年12月29日,孙某因被人告发而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