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报恩”婚姻18年解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7:42 江南都市报

  夫妻无感情基础法院准予离婚

  本报九江讯余静、记者危诚报道:只因接受过资助,父母为报恩将女儿许配给恩人为妻。这桩无感情基础的婚姻维持 了18年后,最终破裂。日前,九江市浔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1987年初,王某在李某家庭经济困难时曾资助李家。李某的父母为报恩,将比王某小14岁的女儿介绍给王某。 同年8月,双方登记结婚,1992年生下一女。婚后,因双方年龄悬殊较大,相互间又缺乏沟通和交流,自2000年以来 ,王某对李某与他人交往时常猜疑,双方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打闹。李某曾以跳楼、服药、割脉等方式欲寻短见,夫妻关系 不断恶化。今年初,李某离家单独生活,并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王某婚后双方缺 乏信任而产生矛盾并分居,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李某提出离婚,依法应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