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走错门被当强盗误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8:55 扬子晚报 | |||||||||
只因走错家门,竟被当做小偷。12月18日凌晨2点左右,多喝了两杯酒的璧山鑫赢机械厂职工秦定义竟被一些群众杀死。 48岁的秦定义是合川市太和镇人,年初随厂从沙坪坝区青木关搬到了璧山县青杠街道,并在中大街租下一间民房与70多岁的老母陈昌华生活在一起。据鑫赢机械厂负责人介绍,秦定义为人不错,就是好酒。18日凌晨零点左右,秦定义和两个朋友到“姐姐串串香”喝
事发时高喊“有强盗”的妇女尹国菊的丈夫兰治义昨天介绍说,他母亲住在附近,也闻声赶来参与了打秦定义,目前被公安机关送进了看守所。 记者调查发现,秦定义的家与其错去的中大街1734号紧紧相邻,几乎一模一样。针对“误杀”,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岳敬华指出,即使是犯罪分子,在其丧失抵抗后也不能殴打,何况死者只是走错了门。因此,哪怕动刀者只是误杀,也触犯了刑律。(据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