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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安交管部门倒查责任不是终极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21:55 人民网

  针对公安部督察组在道路交通安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专门下发通报,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客运安全为重点,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路面执勤执法、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情况进行倒查,确保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严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数字显示,每年春运期间,多达1亿多人口实现位移,这种蔚为壮观的景像被名之“
春运现象”。让人遗憾的是,随着客流量和物流量的急剧膨胀,交通事故也迅疾蹿升,合家团圆的喜悦往往被置换为生离死别的悲剧。因此,“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路面执勤执法、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情况进行倒查”,既是未雨绸缪又是不忘殷鉴。问题是,该如何进行倒查责任?

  公安部督察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陈列如下:一是一些县乡道路交通秩序混乱;二是一些客运车辆无视禁令标志;三是一些客运车辆车况较差、轮胎磨损严重;四是有些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

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五是一些客运站没有在候车大厅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不浓。

  细究这些征候,无一不是

交通事故的隐患,稍有不慎便足以酿成惊天惨剧。然而,这些乱象并非“新生事物”,大都是由来已久的沉疴。“慎戒于始,绝其未萌”,对于这些隐形杀手,必须施以事先预防。譬如,客运车辆车况、轮胎磨损严重,交管部门根本无须等到发生事故后再让其“退休”,在春运之前即要展开一场雷霆行动,该叫停的叫停,该淘汰的淘汰,该惩处的惩处。

  每年的春运大都持续一月有余,如果迷信于运动式管理和运动式执法,也许短时期内确乎能立杆见影,但这种举动显然只能扬汤止沸,不能釜底抽薪。首先它会浪费极大的公共资源,需要投入超常的警力,增加人力成本和经济成本。其次,交通乱象“躲”过了春运,会死灰复燃,由于监管放松,一切“涛声依旧”,这就难免陷入“乱—治—乱”的恶性循环,如猫和老鼠捉迷藏般荒诞。

  因此,何必非要等到春运来临之际才高举达摩克利斯之剑?何须非要等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才要痛施杀手?山西沁源发生的悲剧至今让人战栗不已。事后,人们都在谴责货车司机的乱作为,也都在痛斥学校领导的胡作非为,显然悲剧发生之前早已埋下了隐患。数字统计,中国一年内在人、车、路三者的矛盾冲突中丧生的人数超过10万,成为世界上交通事故多发国家。抛去客观因素,死于非命的丧生者中又有多少冤死?死于非命的丧生者,显然并非仅仅死于春运时期。

  假如驾驶员不疲劳驾驶,假如衰朽的车辆及时下岗,假如行人的安全意识没有消弭,假如相关部门时刻长鸣安全警钟,最主要的是,假如交通部门在平时就高擎利剑,既恪守职责,不徇私枉法,又能随时“见危于无形,规祸于未萌”,交通事故就会大为减少。因此,只有交通部门在寻常时候严抓狠管,才不会在春运时手忙脚乱。

  日前,河北省京石

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为此,公安部要求各地、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即日起一律停止休假,停止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同样,倒查责任也是非常时候的非常之举,虽说一定会有所收效,但未必能解决根本问题,因此,不妨减少突击式治理,实行长效管理。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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