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汉庆在新疆被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1:19 新京报
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汉庆在新疆被枪决

资料图片:武汉籍A级通缉犯马汉庆(图片来源:海南新闻网)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本报讯 前日10时30分,身背7条人命的马汉庆在新疆被枪决。自2004年11月11日在海南三亚被捕后,马汉庆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六道湾看守所度过13个多月。

  临刑前,41岁的马汉庆说:“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回想我做的事,整天内疚和后悔,有时痛不欲生,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所以死对我来说是一种解脱,我想这对我的亲人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我希望我死后,那些被害人的家属可以平安幸福。”

  12月21日,马汉庆的妻子和孩子、哥哥一起来到了六道湾看守所,探望了即将行刑的马汉庆。探视前,马汉庆还要求,能不能将脚上的脚镣取掉,不想让孩子看到自己这副模样,怕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

  见到4岁半的女儿时,马汉庆神情凝重起来。“我能抱抱她吗?”看守所满足其要求后,马汉庆一把将女儿搂进怀里。

  从1993年至被捕前的12年里,马汉庆以抢劫为谋生手段,6次抢劫杀人,致使7人死亡,5人重伤,共抢得现金803345余元,捷达轿车一辆,富康车2辆等。作案足迹遍及武汉、重庆、乌鲁木齐等地。马汉庆自1996年负案在逃,至被捕前逃亡9年之久。《乌鲁木齐晚报》供稿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