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院长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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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1:22 新京报 | |||||||||
安徽省卫生厅认为事件涉嫌违规违法;患者病情稳定,8人已出院 综合新华社、《新安晚报》等媒体报道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违规和非医疗机构合作,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结果10名患者均出现感染情况,其中9人的单眼眼球被摘除。目前该院院长郝朝春已经被免职,医院由一名黄姓副院长主持工作。
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后认为:这一事件不仅涉嫌违规,还涉嫌违法。涉嫌违法是上海的一家医疗机构。 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涉嫌违规,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涉嫌违规行医,从而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此前,安徽省卫生厅已经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前日下午,医院黄副院长表示,“目前事情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患者也正在积极的治疗过程中。”但是,他没有透露更多的细节。 昨日,上海市卫生局发布了关于“宿州眼球事件”10名患者的医治情况和病情现状。12月13日凌晨2时,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紧急送入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10名白内障术后严重感染的患者,经过医务人员的全力抢救,病情已全部稳定。目前有8位患者已经出院。 新华社发表评论指出,宿州眼球事件触目惊心的悲剧,再次对现行医疗管理体制敲响了警钟。 各地医疗卫生部门要以此为戒,彻底摒弃医院“利”字当头的管理理念,从源头上刹住医疗界的拜金主义之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