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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殴打10岁养女致死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3:14 山西晚报

  蛇蝎“父母”一个12年一个死刑

  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霍雪飞通讯员李刚)今日上午,殴打并致年仅10岁的养女冯燕遍体鳞伤并最终死亡的冯怀喜、侯爱新夫妇,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死刑。

  冯怀喜、侯爱新现年分别46岁、42岁,原系新景矿选煤厂和阳煤集团客运公司职工。今年7月18日,二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阳泉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1日被逮捕。后被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报曾多次报道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16日下午4时许,冯怀喜、侯爱新以养女冯燕不听话为由,用竹板和铁管板凳殴打冯燕,被邻居劝开后,夫妇俩将冯燕抬回家中。冯怀喜用一根电线将冯燕双手拇指及双腿反捆,指令其站立,不久后松开。当晚9时许,侯爱新回到家中,将已休息的冯燕从床上叫醒,让其站了约40分钟后,以站立姿势不好为由,用一根电线将其双手反绑吊于屋顶,反复打耳光,并再次用铁管板凳在其身上乱打。冯怀喜听到冯燕撕心裂肺的惨叫后,冲进卧室将电线扯断,放下冯燕,但当即被侯连推带打推出门外,随后侯爱新再次将冯燕吊起,长时间对其进行惨无人道的暴打。7月17日凌晨1时许,侯爱新发现冯燕昏迷,将其放下。2时许,侯将冯燕送往阳煤总医院救治,但抢救无效,年仅10岁的冯燕于当日6时35分死亡。12月1日,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侯爱新、冯怀喜当庭推翻了已供认在案的作案过程和关键性情节,否认部分犯罪事实和人证、物证,认罪态度极其恶劣。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爱新、冯怀喜目无国法,故意伤害未成年养女,并导致其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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