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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73个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与普高招生改革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3:23 山西晚报

  三项大计欲改“试验田”成沃土

  2006年,我省太原、晋中、阳泉三市所辖的26个县(市、区)以及其他市的47个实验区,共计73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市、区)初中阶段学生将毕业、升学。12月23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山西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明年实验区的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将进行学业考试及考查
、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制度三个方面的改革。

  考试科目划定成绩将分等级

  我省2006年初中学业考试,将采用省(或市)统一组织的考试与实验区自行组织的校内考试、考查、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

  由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科学或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文科综合(含思想品德、历史),历史与社会科目亦可与思想品德合卷考试。单独命题的太原市、临汾市可参照进行考试科目设置。

  地理、生物学科亦属于统一命题的科目,在初二年级学业结束时组织考试。2006年参加中考的学生,其地理、生物考试科目成绩的使用,应以2005年各地组织的初二年级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按一定比例计入招生学业考试成绩。2006年全省初二年级的学生,地理、生物学科于2006年6月与中考同步由省(或市)统一命题组织考试;其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2007年的中考成绩。

  从2006年起,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能力考查被列为必考内容,由各市结合当地情况自行组织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能力考查成绩,须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或单项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除了由省(或单独命题的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外,其他课程作为校内考试或考查科目。校内组织的考试或考查科目主要包括: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地方和学校课程等,其成绩应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初中学业考试将采取多样化的考试形式或其他评价形式,既要有纸笔测验,还应有口试、成果展示与面试答辩、实验考查等。

  学业考试的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以保证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招生的依据,等级标准和等级数应根据学生的考试结果,并结合当地高中教育资源以及招生的实际情况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综合素质评定是升学重要依据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打破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各实验区要对每一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定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以上对校内考试考查的要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加以具体化,形成综合素质评定的指标体系。

  校内组织的考试或考查科目的结果、学生的平时成绩、各项活动表现、成长记录、特长和潜能以及各种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奖励是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农村学校要结合绿色证书教育制度的实施,将学生的有关学习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部分:(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2)等级。建议用A、B、C……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方面的表现评为“不及格”时应慎重。

  分数不再至上录取方式多样

  各实验区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应成为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惟一标准的做法。

  全省所有县(市、区)2006年初中阶段学生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在招生录取时不再加分。各实验区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报考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差额投档的原则,分批录取。

  各高中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学校招生标准并进行录取,必要时可组织专门委员会加试。组织加试须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加试内容应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参照学生初中阶段的研究性学习、技术与设计等成果,采取面试答辩等多种形式进行,也可结合学校特色加试特长或鼓励学生自我展示等。不得加试学业考试科目。

  省教育厅要求,各实验区应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加强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

  招生名额分配制度。可依据当地高中普及程度与各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将部分招生名额(一般应为招生总数的20%)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或在本地区优质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招生指标给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或对薄弱初中的毕业生酌情降低招生标准。

  特殊学生推荐制度。对于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或具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以及平时表现和成绩突出,因故考试失常的学生,高中招生时可依据两名资深教师或学校推荐委员会的推荐,通过必要的调查核实或特长测评后破格录取。

  特色学校招生制度。鼓励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逐步扩大招生自主权。如外语特色学校,可以适当加试外语或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特色学校可以增加艺术体育特长生名额;优质高中应加强对学生创新研究能力、探究学习能力的考查。

  免试保送制度。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考查可由所在初中学校推荐保送直接进入高中学校学习。保送生的比例一般可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

  本报记者程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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