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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无着断脚少年街头乞讨”追踪:少年悲惨遭遇紧揪三省读者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3:25 山西晚报

  

“赔偿无着断脚少年街头乞讨”追踪:少年悲惨遭遇紧揪三省读者心(图)

  ▲张徐勃坐在自己破败的家门前

  少年不幸遭遇引起强烈关注

  昨日,本报和《华商报》《东方今报》分别就张徐勃及其家庭的遭遇进行报道后,得到了我省和陕西、河南的众多读者的关注。短短的一天时间,本报已接到百余个电话。

  运城市的张博民看到本报后,当即打来电话,谴责非法用工者的狠毒,他呼吁三省的法律界、政府部门等携起手来,共同解决张徐勃面临的难题。

  正在河南出差的北京京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云林给《东方今报》打去电话,说他做律师多年,遇到过很多难执行的案子,但许多是由于法院部门在互相推诿。他表示,如果需要,他会免费为张徐勃提供帮助。

  陕西省西安市的高先生则称,他是流着泪水看完相关网站上3家媒体的报道的。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样一个引起国家、地方领导人关注,中央、地方媒体多次介入的判决,竟然会成了法律白条。他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伸出手来,帮帮这个贫寒的家庭,让他们渡过难关。

  更多的读者则谈了自己的看法,并希望了解更多张家的情况,为此,记者又一次走进了破屋冷风中的张家。

  

“赔偿无着断脚少年街头乞讨”追踪:少年悲惨遭遇紧揪三省读者心(图)

  ▲张徐勃家的小院

  受害者家中破屋难耐寒风

  12月23日下午,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牛角村。两间四面透风、屋顶有洞的破屋外,张徐勃和母亲陈喜玲坐在玉米秆上晒太阳。因为天冷,张徐勃没去街上要钱,心疼儿子,陈喜玲也没让他去。

  两间屋子是张徐勃的爷爷留下的,20多年了,已经破得不能再破,并且由于紧挨水塔,随时有被淹了的危险。张徐勃和父亲、大伯合住的屋子兼做厨房,虽然屋顶一角,水盆大的一个洞可以望见天。“在西安打工的大女儿和三儿子很少回家,回来了也没地方住!”陈喜玲说。

  陈喜玲说,本来打算秋收后将玉米卖掉,去北京上访。但玉米长得不好,没人买,北京也没去成。家里难得买一次油、盐,都留给孩子们,其他人只吃“甜面”(陕西方言,意为没有任何佐料的面条)。

  起初,陈喜玲不同意儿子去街上讨钱,但为了生活,她后来也默认了。“这一家的命就靠天了。”陈喜玲无奈地说。手拿“法律白条”,面对支离破碎的家,她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赔偿无着断脚少年街头乞讨”追踪:少年悲惨遭遇紧揪三省读者心(图)

  ▲法院移交手续

  ■律师谈观点永济法院应承担主要执行责任

  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新建是张徐勃的代理律师,一年多以来,陈喜玲每次去山西之前,都要找南新建咨询。

  “我就想不通,执行期限已经过了,为啥一分钱也没执行到。”南新建说。而据陈喜玲讲,她去永济法院,每次都被推来推去,“这样做本身就不对,永济方面不应该让当事人自己去淅川,因为主要执行责任在受理案件的永济市人民法院,淅川县人民法院仅是协助单位。”

  而且,民事赔偿的执行期限是半年,若过了执行期限,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不佳、无支付能力的话,执行法院应该向申请人出具执行中止裁定,待被执行人有赔偿能力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但是,一年多过去了,陈喜玲并没有收到永济法院的执行中止裁定,这让人怀疑永济市人民法院究竟有没有对被执行人陈建均和侯立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查,法院并没有给陈喜玲一个准确的说法。”南新建说。

  “侯立家本是砖厂厂主,陈建均承包了一年多,难道一点赔偿能力都没有吗?若不能一次赔偿,也可以分期赔偿,法院可以分期执行啊!但现在的结果是,张徐勃一分钱的民事赔偿金都没拿到,这样的结果不该有。”

  ■法院诉苦衷办法用尽只盼出现新转机

  12月23日,记者赶到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对于此案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法院方面说永济法院曾多次与他们联系过。

  淅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国华谈到,在永济市人民法院判令陈建均赔偿张徐勃各项经济损失494632元的结果出来后,因陈建均是淅川县盛湾镇周湾村人,永济方面将判决书移交到了河南。从法律角度讲,如委托异地法院执行,其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相关的执行材料,同时需加盖永济市人民法院的公章,“但这些都没有。”

  袁国华说,期间,永济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副院长曾同两名法警来到淅川,要求配合强制执行,随后他们一同来到位于周湾村的陈建均家中。据当时在场的淅川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讲,因陈尚在狱中服刑,家中并无经济来源,除了两间旧瓦房,没什么值钱的。

  12月23日下午,几经联系后,记者终于拨通了永济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会锋的手机,但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的帮助下,联系到了该院执行局的赵跃进局长。赵局长说,一年多来,永济市人民法院也在想方设法为此案的执行而努力。他们通过山西省高院联系河南省高院,将案件移交到淅川县人民法院。但河南方面的说法是,被告家庭困难,根本没有偿还能力。

  今年9月初,赵跃进和永济市人民法院的常务副院长景安家(音)带着疑惑,特地赶往河南省淅川县,督促案件的执行。淅川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非常热心,当天便陪他们到了被告陈建均的家中。结果,他们看到的与淅川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所说的一致:陈的父亲早亡,母亲与他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连生活都难以维持。当初,陈建均也正是穷得没办法,才到永济市包黑砖窑的。

  既然陈家没有执行能力,那么只有找当时案件的民事部分的连带责任人侯立家了。回到山西,赵跃进等马不停蹄赶往侯立家的家中。可是,侯立家已经逃跑,其家中的房屋倒塌得不成样子,家人也已四处借住。至此,案件执行彻底陷入僵局。

  提及按照法律规定,半年执行期到期,就应该下达中止执行裁定的事,赵跃进说,案件已移交河南方面,所以应该由河南来下达。“况且,我们了解到陈家所在的村子,正好是国家一项大型工程的必经地,下一步如果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下达,也许有陈家的。那么,到时候可能就能够执行一些。”因而,一直没有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

  23日晚6时30分,记者终于联系到了永济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会锋,就记者的采访,他谈到了法院的努力。他说,永济市人民法院派人到河南落实情况,到过陈建均家,发现的确无法执行,永济的侯立家又逃亡,无奈,他们向永济市有关方面通报了遇到的难题,但永济市委、市政府也没有办法:“如果执行款不多,还可以以捐助等形式帮帮,问题是49万元的大单,当地也无法消化。”

  最后,周会锋表示,希望媒体、法院等有关部门,大家共同商量,努力使案件有一个好的转机。

  《华商报》记者王警摄

  □本报记者任俊兵《华商报》记者刘海宏《东方今报》记者张林(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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