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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劳模补助新规 省部级困难劳模将获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4: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见习记者 王琰 通讯员 易明 报道:记者昨从省总工会获悉,《湖北省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已出台,该措施惠及湖北省省部级劳动模范、军队系统先进模范人员,以及外省、市、自治区调到湖北省工作的省部级劳动模范。

  据悉,此项补助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补助:凡月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的在职和离退休省部级职工劳模,将实行定期补助,以本人月工资收入或月离退休养老金与当地职工月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为基数,由省总工会根据资金总量和全省困难劳模人员的实际情况,每年确定一个比率计算补助金,月补助金上限不超过400元;对因劳模本人或由劳模抚养及赡养的直系亲属因就学、患重病和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实行不定期补助,由省总工会根据各地当年申报情况,按每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1000元至1500元不等,对特别困难的,由省总工会专题研究,确定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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