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河南反贪典型案件:检察官与贪官的较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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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5:11 中国青年报 | |||||||||
核心提示 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个又一个贪官进入公众的视野。而反贪案件背后的故事却鲜为人知。 检察官如何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突破口?如何从外围入手,层层突进?在贪官不招供的
妻子痛哭的录像使他的防线崩溃 【案情回放】李明学,男,38岁,原任河南省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 1999年7月至2004年1月期间,李明学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199万余元。 1994年至2004年1月期间,李明学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1万余元,并在物资采购及支付货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2004年2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提取、扣押了李明学的存款、股票等财产,共计人民币924.4万余元,美金2.22万余元,欧元7600元。其中500多万元,李明学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2004年11月1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明学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明学未上诉。 2004年年初,检察机关根据一份匿名举报初步掌握了李明学涉嫌贪污的情况。2月5日上午,李明学的妻子张海英被传唤到案,交待出500万元巨额存款及与李明学的司机任某共同转移赃款的事实。 2月6日,侦查人员在李明学的司机任某的亲属住处,从藏匿在客厅夹缝中的一花布包内,提取存折、存单49份,其中人民币存款金额为497万元,国债97万元,美元2.2万余元,欧元7600元。 2月7日,在李明学之妻张海英父母住处,从床下抽屉内和旧棉被、棉裤夹层中,提取存折、存单15份,存款金额为157.8万元人民币。3次搜查共追赃款约合人民币1006万元。 李明学到案伊始,拒不供认犯罪事实。2月8日凌晨,讯问人员对其出示了其妻张海英在看守所痛哭流涕规劝他认罪伏法的录像及写给他的一封亲笔信,促使李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终于全面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人性关怀使副厅级贪官主动认罪 【案情回放】李俊杰,男,45岁,原任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 1998年下半年至2004年5月间,李在担任河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总经理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感谢费共计人民币267万元、美元1万元和价值5.8万元的等离子电视机一台。 1998年年初至1999年,李将10万元公款占为己有。另外,李计有巨额财产共计人民币108万余元、美元6.7万余元和港币4.4万余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4年12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李俊杰有期徒刑18年,李未提出上诉。 李俊杰被立案侦查后,郑州市检察机关协调电力公司安排人员到医院照顾其年迈体弱有病的父母,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不让老人知道李已被立案侦查,以免老人担心;李的孩子小学毕业,正是成长过程中最关键的时刻,检察机关为孩子联系好了当地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学,保证其学业不受影响。 李俊杰岳母家是一个必须搜查点,而搜查时间当时又赶到凌晨2时多,为不惊扰老人,同时又防止赃物被转移,检察官们在楼下等了整整一夜,直到第二天上午上班,先由省电力公司纪检组与老人家谈过话之后,办案人员才进行了搜查。正是检察官的人性关怀使李俊杰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消除抵抗情绪,全力配合侦查工作,供述了检察机关还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 从行贿人外围突破,牵出12名司法等有关人员 【案情回放】关春节,女,34岁,原任河南省西平县物价局财务股长兼出纳,被捕前任西平县乡镇企业局纪检组长。 1997年10月至1999年12月,关春节采取收入不记账、重支等手段,贪污公款12.28万元,2003年11月该案起诉到西平县人民法院。法院将该案重罪轻判,判处关春节有期徒刑3年。 2004年6月17日,西平县法院以贪污12.28万元改判关春节为有期徒刑12年。抗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又查出关涉嫌贪污公款12.99万元新的犯罪事实。2004年11月,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与前次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县法院副院长郭新武、刑庭庭长谢莲香、主办法官张新坡、物价局局长吕彦堂、关春节的丈夫李杰、县看守所干警朱庆国、行贿人王文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县检察院公诉人魏某、县法院行政庭法官张某、关案律师王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被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处理。 2003年年底至2004年1月,西平县物价局局长吕彦堂、关春节的丈夫、西平县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李杰及吕彦堂的干亲王文轩等人为了使关春节逃避处罚,向县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郭新武、刑事审判庭庭长谢莲香、主办该案的法官张新坡等人行贿。 他们向郭新武送现金1万元、茅台酒1件、玉溪烟两条;向张新坡送现金1万元、茅台酒1件、玉溪烟两条;向谢莲香送现金1万元;向县检察院公诉人魏某送现金5000元、购物券2000元。同时,吕彦堂、李杰通过请吃饭、洗澡等形式与办案法官张新坡接触,密谋为关春节开脱罪责,并通过西平县看守所干警朱庆国同被羁押的关春节串供。 吕彦堂在自己作伪证的同时,还指使县物价局的副局长叶某、崔某等人为关春节作伪证,并通过关春节的辩护律师杨明将伪证提供给法官张新坡。张新坡在明知辩护人提供的证据系非法证据,且与侦查阶段的证据发生重大冲突,仍将律师提供的证据予以采纳,导致关春节一案贪污数额由12万余元减至1.7万元,2004年2月20日,法院将该案重罪轻判,判处关春节有期徒刑3年。 对此判决,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随后,驻马店市和西平县两级检察院采取行动,协调配合,分工合作,组织10个办案组投入侦查工作。他们以行贿人作为重点突破对象,以行贿过程为主线,采取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掌握了行贿人的动机、目的及过程,广泛搜集外围证据后,再接触主要涉案人员,适时抛出有关证据,一举挖出了关春节贪污案背后涉及公检法机关等有关人员共12人的司法腐败案。 两次测谎证实贪官受贿 【案情回放】水国芳,男,51岁,原任河南省黄金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厅级)。 水国芳在担任河南黄金工业学校常务副校长、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趁该校在灵宝县文峪金矿、洛宁县虎沟金矿和上宫金矿建立实习坑口之机,让有关人员以河南黄金工业学校实习坑口的名义开采黄金,收受贿赂现金21.42万元,贪污实习坑口承包人赞助河南黄金工业学校的赞助款6万元。 2004年12月11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水国芳有期徒刑12年。水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6月7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水国芳系副厅级干部,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同时,关于水国芳经济问题的举报,三门峡市纪委已于2000年全面调查过,水国芳对举报的内容心知肚明。检察机关在初查其他案件时,曾接触过水国芳,水对检察机关办案手段及程序有较多的了解,查处难度大。 为印证一笔10万元贿赂重大线索的可靠性,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委托公安机关对线索提供人进行测谎,得出肯定的结论后,及时传唤行贿人阳某,又对其询问并进行了测谎。两次测谎结果,证实了水国芳收受10万元现金贿赂线索的可靠性,通过讯问水国芳,终于拿下铁证。 铁证战胜“零口供” 【案情回放】朱永伟,男,37岁,1998年8月至2000年9月,任尉氏县棉花良种加工厂副厂长,捕前系尉氏县棉花办公室副科级协理员。 1988年11月,时任尉氏县棉花良种加工厂副厂长的朱永伟将本厂的4车39吨多皮棉,经内黄县东庄镇大故县村的张振红、亳城乡河村的申刘现销售给汤阴纱厂,每吨价格1.09万元,共计货款42.7万余元。朱永伟收到货款后,将其中30万元交给厂财务入账,将剩余的12.7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 1999年3月12日,朱永伟在任尉氏县棉花良种加工厂副厂长期间,制作本单位虚假财务证明,将开封纱厂付尉氏县棉花良种加工厂的棉花销售款30.1万余元,予以截留侵吞,非法占为己有。 2004年9月28日,尉氏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朱永伟提出上诉,2004年12月23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朱永伟作案时间跨度大,从作案到案发长达五六年之久,数额巨大,牵扯地方多,人员广。 朱永伟狡诈、顽固,反侦查能力强。案发后态度恶劣,拒不认罪,即便供述一些情况,也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故意“张冠李戴”,把有关人名、地名说错。尉氏县检察院在案件处于“零口供”的情况下,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特别是重视对物证、书证的收集并加以完善、固定,最终以铁证战胜了“零口供”。 顶住压力,查出9名贪官 【案情回放】徐焕朝,男,52岁,曾任河南省灵宝市大湖金矿矿长、灵宝市黄金办主任,正科级。 2004年8月12日,徐焕朝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徐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5月1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徐焕朝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徐焕朝是灵宝市黄金界的“元老”和“实力人物”,资历深且社会关系复杂。2003年1月,灵宝市纪委受理群众对徐的举报,组织查处,但没有结果。同年10月,举报人向河南省检察院举报。 灵宝市检察院在此案办理中,遇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该案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一名是指挥该案办理的主管检察长的老乡,一名是他的战友,案件侦查中的说情和干扰可想而知。但是检察官顶住压力,排除干扰,运用阵地战理论和谋略,强力攻坚,顺藤摸瓜,不仅查清了徐焕朝贪污9.7万元、挪用公款45万元的犯罪事实,而且顺带挖出了8起案件,涉案金额近800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 由徐案带出的8个案件中,大湖金矿党总支书记刘胜来多次索取收受多人贿金计14.5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灵宝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崔明贪污3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大湖金矿设备动力科科长王鹏贪污57万余元、挪用公款25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灵宝市黄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孙五民贪污1.7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行贿人吴在国、程卫、陈邦楚、陈留恒等人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技侦优势,抓获在逃巨贪 【案情回放】陈振方,曾用名陈振芳,男,54岁,原任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副县级)。 2002年至2003年,陈振方将平顶山市社保局征收的养老保险金承兑汇票款共计84.48万元,占为己有。 1999年至2003年,陈振方收受或索要范二阳、王向华、崔瑞杰、张照朴等人贿赂款物总计人民币87.26万元、港币15万元。 2001年至2003年,陈振方先后挪用平顶山市社保局收取的养老保险金承兑汇票2274余万元,借给范二阳、苏爱君、王向华、赵华民等人使用。 2002年年底,河南省神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华民采用欺骗的方法,共骗取陈振方挪用公款811万元,全部用于个人购房、购车、消费、归还个人债务和挥霍等。 2004年10月19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振方死缓,以诈骗罪判处赵华民无期徒刑。赵华民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4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平顶山市检察机关从一封匿名举报线索入手,经深入调查获取了陈振方贪污84.48万元、受贿103万元、挪用公款2274余万元的犯罪证据。 由于陈振方已经外逃,检察机关在进行上网通缉的同时,积极摸排线索,获取信息,主动商请公安、安全部门配合,利用它们的技侦优势,进行抓捕。检察官们筛选信息资料3万余条,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连续蹲点守候6天6夜,终于将外逃4个月的陈振方、赵华民等涉案人员抓获归案,同时敦促范二阳、苏爱军等关键证人及时到案,并如实提供证言和书证。该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 通过查办陈振方案,检察机关还挖出涉案人员7人。其中平顶山市社保局党支部书记侯成显(副处级)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均也受到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处理。 本报记者 韩俊杰 专访反贪局官员:公共权力部门为腐败多发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