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表彰2005年度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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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5:12 浙江日报 | |||||||||
经省文明委研究,同意鄞州区、吴兴区、嵊州市、常山县、天台县、三门县、云和县、遂昌县等8个城市(县城、城区)拟评为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2月24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城市(县城、城区)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来函反映(每天上午8∶30—下午5∶00),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571-87052395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