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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矿难 追究222名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5: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国家安监局、监察部通报六起特别重大矿难,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被记过

  昨天从国新办发布会上传出消息,经国务院同意,陕西铜川、广东兴宁等六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222名责任人受到追究;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昨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公布了去年11月以来发生的6起特别重大矿难的处理结果(见下表)。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在会上介绍,通报的6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处理22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其中行政撤职40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18人,县(处)级干部41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65人。

  据陈昌智介绍,在事故调查中,还查处了广东兴宁、新疆阜康、山西宁武三起事故涉及的政府工作人员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瞒报事故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均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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