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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措施惩治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5:32 时代商报

  据新华社12月23日电 从明年起,中国反腐败工作将重点治理商业贿赂。通过发挥政府责任和民间力量、完善相关法律,中国坚决向“回扣”等商业贿赂说“不”。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等部门近日在天津联合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座谈会。会议显示,商业贿赂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联合推动下,一系列惩治商业贿赂的有力措施已经出台。

  一个旨在利用法律、行政、党纪等多种手段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近期成立,办公室主任由中纪委官员直接出任;而鉴于商业贿赂主要产生在商品的销售或购买环节,商务部通过建立商业信用联合管理机制,实现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无阻隔信息交换机制,达到惩治商业贿赂的目的。

  日前,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调研工作的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官员向记者透露,新修订的法律对商业贿赂将以“严惩”为宗旨,除了对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当事人主体认定等新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还增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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