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从明年春季开始实行农村义务教育杂费全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5:46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重庆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昨日透露,从明年春季开始,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杂费全免,具体细则正在制定中。 据新华社报道称,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提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二是根据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需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适当给予奖励性支持。四是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记者 汤寒峰) 来源:重庆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