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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不得在天府广场“打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李清实习生陈雪)近年来,每到西方传统的圣诞节期间,我市天府广场地区都有一些人员自发聚集,进行所谓庆祝活动,引发诸多刑事、治安案件,存在严重的治安隐患和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年圣诞节又将来临,成都市公安局特别提请广大市民注意:为营造天府广场地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不得在天府广场举行未经批准的聚集活动。

  按照2004年12月10日依法颁布的《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天府广场地区治安管理的通告》的要求,天府广场地区,即东至人民东路与顺城街交叉路口,西至人民西路与东城根街交叉路口,南至人民南路与陕西街、梨花街交叉路口,北至人民中路与羊市街交叉路口以内区域,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这一区域内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以及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在天府广场地区举行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和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地区聚集,进行妨害公共秩序、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尤其是在各种节日期间。

  据了解,今年圣诞节期间公安机关对违反通告规定,在天府广场地区非法聚集或未经批准举行各种活动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驱散。对组织者、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强行带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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