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两节期间各部门不得用公款宴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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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8:0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吃喝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各部门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或借拜年、联谊等名义到上级所在地宴请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昨日,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察局向全市联合发出了《关于严肃纪律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重申: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利用婚丧嫁娶
《通知》还要求,不得接受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旅游度假。严禁滥发钱物,不得借节假日之机突击发钱,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和补贴。记者刘勇 实习生史琴 |